一、保障范围:
被保险人因工作的疏忽或过失导致他人的人身伤害、财产损失、广告伤害和个人伤害,保障风险如下:
1、属于生命科学产品及服务中含有缺陷、不足、不当或危险情况;、
2、产品或服务不能根据合同或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实现其功能;
3、被保险人合法进行的人体临床试验的风险;
4、其他法律诉讼的风险。
二、保障对象:
提供生命科学产品及服务含临床实验的个人或机构。可附加人体临床试验的承包人、设备出租人、营业场所出租人、生命科学产品的销售商、服务商、经销商。
三、主要除外责任:
1、在保险期间开始前视为已知的,且可以合理预期的损害;
2、保健或其他专业服务;
3、被保险人依据合同或协议必须承担的赔偿责任,但法律规定的除外;
4、产品召回;
5、商品、产品或服务不符合任何以电子、口头、书面或其他形式作出的有关耐用性、适用性、性能、品质或使用的陈述或保证;
6、失踪或偷窃;
7、被保险人或其注册会计师对外担保所承担的连带责任。
四、保费和费率:
费率根据被保险人的专业服务业务类型、产品的性质、承接的客户规模、所处地域、人员专业层级构成、内部治理状况、事故赔偿限额和免赔额等来确定。
保费= 责任赔偿限额×风险费率
本简介仅做参考,详见保单条款及特别约定 |